简述海运危险品提单提交前注意事项
1、从2018年6月1日开,由于我国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舱单信息的调整,在海运危险品提单提交前,危险品货代、须提前与发货人进行核对海运提单上收货人、发货人、通知人的基本信息,其中包括公司名称、地址、危险品紧急联络人、电话、营业执照代码等信息,以及危险品货物描述、分类、等级等基本信息。
2、如果海运危险品货代不提前要求危险品货物发货人与收货人进行这类信息资料的核对,不单单在危险品货物出口报关时出现无法报关的情况,在提单上也不能完全录入相关信息,导致船公司拒绝提单补料或拖延了提交海运提单补料时间。
3、收到出口单位提供的危险品出口海运提单补料后,要认真核对,如果发现提单上收发货人信息与订舱时不同,要及时与订舱出口单位负责人进行沟通,一般危险品货物在订舱后,收发货人的基本资料是不允许进行改变的,否则有罚金产生。一般在海运提单补料提交给船公司大概1-2天内,船公司会提供给海运提单COPY件给到危险品货代,后终出口单位确认海运提单内容后,船公司进行确认,是否出正本提单或电放提单,在船公司收到危险品海运费及附加费后,船公司会给到正本提单或电放提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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